远安县水利水电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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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志在全市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点击:

提高认识   狠抓落实
切实加强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
20087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市水利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之际,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水利事业的高度重视。李书记、廖市长亲自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水利建设和质量管理作个发言。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市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市掀起了水库除险、安全饮水、泵站改造、大兴水利的高潮。通过广大水利建设者的共同努力,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逐步提升。
   
(一)项目工作成效显著,水利建设形成新的高潮。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紧紧抓住国家重视水利的大好机遇,大力推进"项目强水"战略,争取国家水利投资连续三年超过1亿元,今年有望突破2亿元,一批重点水利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全市列入国家除险加固二期及二期增补规划的病险水库有66座。截至目前已下达资金计划的有313.07亿元,其中1座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4座水库正在开工建设。基本完成了31座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建设任务。有99.51万人纳入国家饮水安全规划,到年底可累计解决39.5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共落实31个小型水利"民办公助"项目,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建设末级渠系2000多公里,抗旱水池4万余处。全市10个大中型灌区有4个正在实施节水改造工程,2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正在进行,其中当阳沮西排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在今年"7.22"暴雨灾害中发挥了巨大的排涝减灾作用。城区防洪护岸一期工程完成新建护岸5公里,完成投资9000多万元。全市现有在建水电工程32处,年底装机可突破70万千瓦。

   (二)建设管理体制全面转型,质量监督工作得到加强。2005年全市开展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和"五制"管理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目前全市绝大部分水利工程都成立了项目法人,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率达到100%;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合同示范文本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得到应用;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建设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普遍增强,全面实现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成立以来,不断延伸质量监督网络,全市现有按照基建程序管理的在建水利水电工程32个,已经向市质量监督站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的有29个,受监率达到90%以上。局领导亲自带队,质量监督人员经常深入工程巡回检查,开展实物抽检、组织外观评定、进行质量等级核定等。建立了质量简报制度,及时通报水利工程质量状况,狠抓质量整改督办,基本确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宜都市积极探索"二次监理"工作法,聘请老水利专家和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群众为质量监督员,严把质量关,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创造了新的亮点。一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当阳市和宜都市在2007"民办公助"项目省级验收中获得全省第一名和第二名,秭归县抗旱水池建设实现了"小水池、大作为",宜都市鸡头山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建成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和谐新农村,成为水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二是水利改革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25家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落实财政经费600多万元,宜都市小型产权设施"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模式在全省推广。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得到肯定。夷陵区太平溪、长阳县沿头溪等10条小流域被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精品示范小流域;枝江市下百里洲堤防加固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五峰县渔洋关镇唐家冲生物慢滤池被省水利厅认定为"湖北第一池";夷陵区周家嘴水库、点军区王家坝水库得到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稽查组的高度评价,为我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树立了形象。今天即将作交流发言的远安、兴山、点军、市直东风渠灌区管理局等单位分别在饮水安全、民办公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总的来讲,我市水利建设在克难奋进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党委、政府重视水利、大干水利的结果,是广大水利工作者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关心支持水利建设发展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和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高认识,实事求是,正确分析水利建设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不适应;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备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农田灌排体系不全与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基层水利队伍不稳与基层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水利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水利建设管理不够重视。有的县市项目前期工作投入不够,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难以争取到水利项目。有的地方片面强调项目争取,忽视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不及时开工建设。全市目前共有26座资金计划已经下达的病险水库还未开工建设。有的县市对工程进度重视不够,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开工建设任务。省水利厅规定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在今年5月底完成验收工作,个别县市到7月初才完成建设任务。大部分县市普遍认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上级质量监督站的责任,质量管理责任和目标不落实。
   
(二)建设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四无"工程有所抬头。兴山县水月寺镇雷溪口水电工程,在无规划和设计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在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下,项目业主才开始按规范要求做补办有关手续的工作。二是不认真执行有关审批制度,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枝江市板门溪、龙头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开工建设3个月后才履行申请开工及申报质量监督手续;宜都大溪、远安东干渠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2007年度项目直到工程完工,都还没有办理实施方案审批、项目开工审批和申请质量监督等手续,成了"三无"工程。三是少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及"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执行"五制"不严;夷陵区、秭归县、五峰县饮水安全管材以政府采购代替公开招标;秭归草池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弄虚作假、借资质投标的行为,在全省造成了恶劣影响。
   
(三)质量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不严。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枝江市、夷陵区不执行《湖北省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项目及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县(市、区)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的规定,把水库溢洪道扩挖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乡镇;宜都市、当阳市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担任项目法人代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项目法人不执行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兴山马家河二级、长阳长沙头水电站委托建设部门、铁道部门的质量检测站进行质量检测,不满足行业检测要求。二是设计内审把关不严。有的设计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设计人员同时承担多个项目,根本不到现场踏勘,设计仅凭主观臆断、闭门造车,设计成果脱离实际;有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导致设计深度不够;有的设计变更手续不及时,设计代表不按时进驻现场,设计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如五峰纸坊头、竹桥水电站多个部位按照设计图纸无法施工;枝江上百里洲江堤整险加固工程设计图纸上是凹滩,但实际是凸岸。三是监理体系不完善。专业监理人员缺乏,现有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兴山县马家河二级水电站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执业资格,不能满足工程现场监理需要。四是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施工队伍不专业,有的甚至是随机组合而成,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有的项目法人恶意压价,有的工程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施工单位利润被剥夺,导致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兴山县马家河二级水电站、枝江市百里洲泵站刘巷站土建工程都存在类似现象。
   
(四)少数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隐患。一是民营投资水电站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兴山县马家河二级电站调压井、五峰马渡河水电站厂房基础回填、秭归观音堂水电站大坝防渗墙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二是小型水利工程执行标准不严。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按照塑料管材深埋地下70厘米进行施工。三是部分重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当阳沮西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4根混凝土预制压力管管基去年汛期出现漏水,差一点酿成大祸;枝江百里洲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二车间进水渠边墙混凝土外观质量差。
   
这些问题有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是法规执行不认真的问题,有的是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促进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明确任务,迎难而上,努力做好新时期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

当前,全市水利工作正处在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水利建设投资逐年增加,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任重而道远。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做好项目规划。当前要抓紧编制中小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要着眼长远,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项目顺利立项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抓好项目储备。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重点做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民办公助项目等涉关民生的基建项目规划;市局和市直水利单位要抓好东风渠灌区节水改造和渡槽加固建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节水示范市建设、水利信息化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加大项目建设储备。抓紧完成20多座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开展黄柏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规划、沮漳河纳入长江支流整治规划修编。三是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水利基建项目投资,实现年度争取国家、省级水利投资1.8亿元的目标。
   
(二)迅速开工一批水利水电工程。目前,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2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开工,20.19万人的饮水安全任务必须完成,"民办公助"10个项目区,东风渠、大溪、棠垭、王家坝4座灌区今年资金计划已下达,还有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水土保持、防汛应急项目等等。这些有的是必须马上开工建设的项目,有的是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的目标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水利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26座水库除险加固要抓紧组建项目法人,按要求进行招投标,争取9月中旬施工队伍进场;"民办公助"10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级审查,争取10月份启动;饮水安全工程要严格执行招投标,不能用政府采购代替管材招标,同时要抓好生物慢滤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工程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20.19万人的任务;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水土保持"长治"工程、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防汛应急项目要加快进度,争取早日实施。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306号令的规定,抓好项目法人组建、前期审批、施工招投标、开工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
、规范组建项目法人。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水利部相关规定,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地方公益性水利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归口管理。因此,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能作为项目法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能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另外,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项目法人由县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建,不能设在乡镇。各地在组建项目法人时要把握这两条原则,存在问题的要迅速整改。
    2
、严格项目前期审批。工程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政府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都要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审查、上报或审批。
    3
、完善招投标制度。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要进入省、市两级政府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全过程接受监督。招标文件要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一经审定备案,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原程序重新审批;对投标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格、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借用资质和围标、串标行为;项目业主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不能对招标活动进行干预。目前,有些地方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该执行政府采购"的错误认识。根据《招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洪、灌溉、排涝、供水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用事业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投资的项目,不论是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是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都要进行招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才适用《政府采购法》。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要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
    4
、严格开工审批和质量监督。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并与施工、监理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向有监督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将开工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未办理开工审批和质量监督申请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5
、严格工程验收。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工程完工后,水利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对未经质量评定或质量评定不合格、工程形象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不能通过验收。工程不能交付使用。
  
(四)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今年是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前一阶段市局已经成立专班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这次会后,全市质量管理年活动将全面开展。这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建设管理,解决建设程序不规范、"五制"执行不严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四无工程""三边工程";规范项目法人组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坚持监理人员持证上岗采用标准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做好工程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二是加强质量管理,解决不执行强制性规范和执行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设计内部审查制度,提高设计质量。严格落实"三检制",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政府强制性质量监督,成立县级质量监督专门机构,落实专、兼职质量监督员,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同时要认真开展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参与建设的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要落实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质量管理年活动,实现"质量意识明显提高、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市局将对各地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进行综合评比,表彰先进、通报典型,确保质量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是要加强财务管理。要重视工程财务工作人员的配置,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工程概算执行效果。二是强化资金资产监管。要完善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严格工程结算程序和手续,严禁工程建设项目中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概(预)算审批、资金结算、国库支付手续、重点项目投资的跟踪监督监察等工作,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顶风违纪的,要提请有关部门坚决查处。
  
(六)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不仅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而且还要对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要严查无相应资质和无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为;严查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严查在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弄虚作假的行为;严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严查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的行为;严查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行为。要按照《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及时上报省水利厅核定、记录。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水利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工程质量安全这个目标,继续发扬"献身、求实、负责"的水利行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水利建设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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